要钱不要命的劫匪

  从前,有一天,一位县令正在大堂上打打盹,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击鼓鸣冤,于是便命衙役将击鼓之人带上来。
  进来的是一位民妇,她跪着哭诉说:“大人,民妇今早想回婆家去,不料在路上被人打劫,我死命格斗,不想被捅伤臀部,钱财被抢。”
  县令深感希奇,打劫伤人倒也据说不少,但伤其臀部,实属稀有。为何劫犯要按倒民妇、专捅臀部呢?他立即命令,要捕快三日之内将劫犯缉捕归案。
  捕快不敢怠慢,但茫茫人海,哪里找获得?捕快从民妇口中得知,被抢钱物里有翡翠玉镯一只,于是就到各典当行进行暗访。
  说来也巧,那打劫的人急于要钱,抢得玉镯后就到典当行当了,那时有人熟悉劫犯,于是捕快一路追踪,很快将此人抓获了。
  在大堂上,县令问民妇:“劫犯手拿凶器,你为何还要死死和他格斗?”
  民妇说:“大人,民妇包裹中虽钱物不多,但都是辛苦积攒的,为给母亲买药所用,必需与他人命相搏。”
  县令听了,感叹地说:“你真是要钱不要命呀!”说着,县令掷命令签,喝道:“给我将劫犯拉下去,重打一百大板,入狱……”
  不等县令说完,劫犯立即叩首不停,说:“大人,小人打劫时也如大人所言,要钱不要命,当请大人从轻惩罚。”
  县令一愣:“你也要钱不要命?此话怎讲?”
  劫犯说:“大人,小人打劫时,所以捅伤那女性的臀部,那是因为该处不伤筋骨,无人命之忧,小人只要钱,不要命,故请大人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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