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绛 即魏庄子,春秋时晋国卿。其先祖为庶人,与周同姓,因伐纣有功被周武王封于毕,于是以毕为姓。到毕万时,事晋献公,伐霍、耿,魏等国有功,封于魏,遂又以魏为姓。晋文公时,魏氏列为大夫,徒于霍(今山西霍州)人。
魏绛生卒年不详,他的活动主要在晋悼公时期(前572年至前559年)。据《春秋左氏传》,晋悼公元年(前573年)魏绛为司马,执掌军法。
晋悼公四年(前570年),大会诸侯,悼公借此夸耀他的地位和实力,而他的弟弟杨干却扰乱随从仪卫军队的行列。魏绛为忠于晋国,冒死戮杨干之仆。此举震动当时,魏绛名声远扬。但晋侯非常恼怒,认为魏绛戳辱杨干,就是污辱自己,破坏自己的声望,故一定要杀魏绦。魏绛执法时已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但为了整肃军纪,将自身利害置之度外。执法完毕,上书陈述行刑的理由,说“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出了杨干这样的事,说明军纪松弛,自己身为司马,应负责任。但在诸侯会盟这样的重要场合,如不执行军法,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杨干之外行刑,确实是迫不得已。自己一向未能尽职尽责,愿以一死谢过。呈书以后,魏绛即要自杀,为人阻挡。晋悼公阅书后大受感动,匆忙间赤足出外,向魏绛道歉。后又专门设宴与魏绛欢叙,并擢升其为新军将佐,予以重任。魏绛在晋国历史上的重要贡献,是他提出并实施的和戎之策。晋悼公四年(前369年),魏绛向悼公提出一项重大主张,即和戌。与晋国相邻的北方少数民族,时常与晋发生战争,数为边患。以前从无和戎之说,只是讨伐,故很难理解和戎的积极意义。当时悼公即说:“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恳切地向他陈述了和戎的“五利”:
第一,“戎狄荐居,贯货易土,土可贾焉”,可以利用游牧民族轻视土地,重视财货的习俗,发展对戎狄的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