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郁达夫(3)


  这三个女人,都是出身名门。
  张家是中医世家。为了给女儿办嫁妆,派专人去欧洲采购,同时派六哥监督。出嫁时,嫁妆多到一节火车都无法运过去,只好雇驳船从海上运到徐家(海宁硖石)。她有好几个哥哥,二哥张君劢是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政治家,曾任民社党主席。四哥张公权,当过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总裁,铁道部部长。徐志摩这个妹夫,就是他为妹妹选中的。
  林家也是名门。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民国初年曾任司法总长。出身名门,嫁的也是名门。公公梁启超,戊戌变法时与康有为齐名,民国初年曾任财政总长,著名学者,社会活动家。丈夫梁思成,是有国际影响的建筑学家。
  陆家也是名门。陆小曼的父亲名陆定,是前清的举人,留学日本,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民国初年曾任财政部赋税司长多年。
  顺便说一下,陆小曼的前夫王赓,也不是等闲之辈。清华毕业后,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文学学士学位),有感于国内连年内战,缺乏新式军事人才,又考入美国西点军校攻读,以第十名的成绩毕业,与二战时的联军统帅艾林豪威尔是同学。1923年二十八岁,已是少将军衔。陆小曼和徐志摩的恋情闹得满城风雨,不得不离婚时,他对徐志摩说:“我们大家都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二意,给我知道,我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这也可以看出那一代知识分子的胸怀。也可以说,是受过欧美教育的知识分子的胸怀。1942年抗战中,随军事代表团赴美考察,途经开罗旧病按发去世,北非盟军以军礼丧在开罗市郊的英国公墓。
  按我们现在人的理解,徐志摩跟张幼仪离了婚,张幼仪本人,一定对徐志摩恨得要死了。其实不然。
  张幼仪离婚后,一直未嫁人,因为哥哥的关系,当过中国女子银行的副总经理,徐志摩死后,她为公公送终,为徐志摩树起墓碑,先前只有墓没有碑。培养儿子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徐志摩就是这个学校毕业的,也算是赓续父志吧。最有意思的是,儿子要结婚了,她问儿子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没想到儿子的回答跟他老子一样,说要娶个漂亮的。她听了心里不知多么难受,还是张罗着给娶了个漂亮的媳妇。他的儿子现在还活着,快九十岁了,在美国,叫徐积锴,我写《徐志摩传》的时候,曾跟积锴先生联系过,他给我寄来他一家初到美国时的照片,他的夫人确实可说是天香国色。后来《徐志摩传》出版时,我把这张照片用在了书上。不信,你们可以找本我的《徐志摩传》看看。
  直到儿子成家立业,她也五十多岁了,在香港跟一个医生结了婚。没几年,丈夫去世,到美国与儿子一家团聚。六几年的时候,他又跟徐志摩的朋友梁实秋等人联系,在台湾出版了《徐志摩全集》,是徐志摩去世三十多年后,出版的第一套全集。晚年,由她口授,她的侄孙女执笔,完成了一部口述自传,在这部自传里,她说了许多他们夫妻之间的秘事。也说了她对林徽因等人的看法。她原谅了她的丈夫,但对林不原谅,理由竟是林引诱徐志摩跟她离了婚,却没有嫁给徐志摩,让他的丈夫受了那么多的苦。虽然离婚了,她始终是把徐看作自己的丈夫的。她说,在所有爱过徐志摩的女人里,说不定她是最爱的一个。要说做的事,也确实是这样的。她十五岁嫁到徐家,生了儿子,几年后离婚,三十几年里,培养儿子成人,为徐志摩的父亲送终,为徐志摩出版全集。
  张家的弟兄们,会不会记恨徐志摩跟他们的姊妹离婚呢?一点也不,只是惋惜,之后是原谅。徐志摩和张幼仪闹离婚是在英国,其时张幼仪的二哥张君劢在德国,接到妹妹的来信后,回信里头一句话是:“张家失徐志摩之痛,如丧考妣。”意思是跟父亲母亲死了一样难受。张幼仪的八弟张嘉铸,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结婚时,还盛装出席了这个婚礼。更绝的是,临死前吩咐家人,丧礼上不要放哀乐,朗诵几首徐志摩的诗就行了。
  林徽因没嫁给徐志摩,当然是有原因的,以身世而论,林家是名门,徐家不过是当地有钱的商人,再就是,毕竟两人相差八岁(公历是七岁),以1922年徐志摩回国时的年龄而论,徐已二十六岁,林才十八岁。徐结过婚,且有一子,林还是个姑娘。但是,林一生都怀念她与徐志摩的感情。徐死后,林曾写文章写诗纪念,一点都不回避与徐的感情。
  1934年11月19日,林陪丈夫去南方考察,返回上海时路过海宁硖石,就是徐志摩的老家,火车停了,她特意下来凭吊,这一天正是三年前徐志摩死去的日子。过了一年,在写的一篇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的文章中说:“如果那时候我的眼泪曾不自主的溢出睫外,我知道你定会原谅我的。”最让人感动的是,徐志摩在济南遇难后,她的丈夫梁思成立即赶去处理后事,知道妻子与徐志摩感情甚深,特意带回一块飞机上的烧焦了的木片,林将这块木片挂在卧室床头的墙上,直到1955年去世后梁思成才取下来。
  陆小曼又怎样呢?看过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的人,印象中陆小曼是个交际花,是她爱交际又挥霍无度,生生地把徐志摩害死了。尤其是知道徐志摩死后,她跟一个叫翁瑞午的男人同居,更是鄙薄,认为这是个没有廉耻的女人。
  不是这么回事。在我看来,陆小曼可以说是个近乎圣女一样的女人。不光姿容妙曼,而且品德极为高尚。
  徐志摩去世的这一年,陆小曼只有二十八岁,可说还是个少妇,打她主意的达官贵人,不知有多少。连孙科都请她吃饭。但她不为所动,立誓不再谈婚嫁二字。长年素服,不施粉黛,也绝不出入娱乐场所。家中供着徐志摩的遗像,桌上鲜花常年不败。
  有人说还不是因为陆小曼挥霍无度,弄得徐志摩经济拮据,才去北平教书,两地奔波,坐飞机死了。这话没有道理。坐飞机死了,跟夫妻不和,跟经济拮据没有必然联系。陆小曼挥霍无度,是真的,不会过日子也是真的。但你要想到,这样的一代名姝,就是要人养的,只能说你徐志摩后来养不起了,或者说勉强养得起,不能说陆小曼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养。这样的女人,你不能要求她又温柔又娴雅,还能里冲外打,没事的时候轻歌曼舞,家里穷了又能像《红灯记》里的小铁梅那样提篮小卖拾煤渣,担水劈柴全靠她。
  再说徐志摩死后,她跟翁瑞午同居的事。我的看法是,这不能叫同居。同居是一种婚姻关系,陆小曼和翁瑞午在一起,只能说是翁瑞午仰慕陆小曼,甘心照料陆小曼的起居。翁是有家室的人,就在上海,这边住住,那边住住。就说是同居吧,也不是徐一死他们就同居了。徐志摩死后,经胡适说合,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答应每月给三百大洋的生活费,条件是陆小曼嫁后即停止。到了1938年,注意,徐志摩去世已经七年了,有天晚上翁瑞午和朋友在陆家聊天,夜深了,汽车有点毛病,回不去了,就在二楼烟榻上睡了一晚,小曼住三楼卧室。后来还有过几次。到了这个月的月底,徐申如派人送钱并附一条:知翁君已与你同居,下月停止。这样一气之下,陆小曼干脆就与翁瑞午同居了,想在就在,想走就走,不管别人说什么。接下来就是,为什么要与翁这样,而不正大光明地嫁给翁呢,在当年,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允许的。这就要说到陆小曼的心志了。嫁了人,她的身份就变了,就不是徐志摩夫人了,而与翁同居,翁是能理解她的,家里照样供奉着徐的遗像,一年四季仍可鲜花祭奠。她还是徐志摩的夫人。她不怕别人说闲话,要的就是这个心愿。那么能不能不同居呢,不行,她是个不事生产的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在一起生活,谁来养活?再说翁瑞午,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的父亲是前清的举人,当过知府,又善医道,家中积蓄甚丰。翁自己也精于医术,二十几岁就有自备汽车。还是沪上著名的票友,工青衣。陆小曼的戏艺,就是跟上他学的。小曼当时还抽鸦片,费用甚大。没钱了,翁就拿出家里的字画卖掉,供小曼享用。有人曾说过,“做徐志摩易,做翁瑞午难。”套用这句话,也可以说,做林徽因易,做陆小曼难。年轻时亲亲热热地相恋,谁也能做到,一方去世后守节守志几十年又难以为世人,当世的人和后世的人理解,这才是最难的。所以我说,陆小曼是个近乎圣女一样的女人。
  对徐志摩这样优秀人物的评价,不能只听男人的,要多听听女人的。男人评价时,心里先存了“这小子艳福不浅”、“好事怎么全让他占了”的卑污心态,根本就不可能公正。女人的评价,往往最真实,最全面。徐志摩遇难之后,几位太太聚在凌叔华家里,张奚若夫人流着泪说:“我们这群人里怎么能少了他呢!”陶孟和的夫人沈性仁悲伤地说:“这都是造化的安排!”
  再说郁达夫。原配夫人叫孙荃,是个知书达礼的女子,会写诗,郁达夫留日时,两人常诗赋唱和。
  1927年,郁达人在上海主持创造社出版部时,在一个朋友家里遇见杭州美女王映霞,一见钟情,穷追不舍,很快就订婚,1928年初正式结合。这一年郁达夫三十二岁,王映霞二十二岁。一个才子,一个佳人,人们称赞他俩是“鸳鸯湖上神仙侣”。王映霞确实是个绝色美人,1938年,也就是结婚十年之后,王映霞已三十二岁,三个孩子的母亲,他们一家去湖北汉寿避难,有位叫易君左的朋友见了,惊奇过了这么多年,她的风姿还是那么美丽,身段还是那么匀婷。一时间让他想起了黄仲则的词:“晚霞一抹影池塘,那有这般颜色做衣裳?”
  然而,这个美满的婚姻,还是失败了。1940年3月,两人在新加坡协议离婚。离婚的原因,好多人都说是因为王映霞不安分守己,跟一个叫许绍棣的人有染。这个人当过浙江省教育厅长,就是呈请通缉“堕落文人”鲁迅的那个人。
  我不这样看。我认为毛病出在郁达夫身上。这就要说到郁达夫和徐志摩的文化性格了。人的教育背景不同,文化性格是会有差异的,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郁达夫本来就有名士风流的品行,在日本九年,是接受了一些西方的文明观念,但日本的文化熏陶,在男女关系上,跟中国差不了多少,甚至比中国还要男尊女卑。这样,郁达夫就不可能有对女性的文明的观念。
  举两个例子。有一年,郁达夫从安庆回到上海,行李留在船上,让王映霞去取,他的日记上是这样写的,“命王姬去取”。给自己的妻子叫“姬”,不是野鸡的那个鸡字,那是骂人的话,是“吴姬压酒劝客尝”里的那个姬字,郁用在这里,是妾的意思。明明是正式结合的夫妻,怎么能叫姬呢?郁达夫在跟王映霞结合时,说他跟原配夫人离婚了,实际上没有,孙荃还留在老家,这没什么,可恶处是一跟王映霞生气,就跑回富阳找孙荃去。抗战初期,两人在武汉闹翻了,王到友人家暂避,郁达夫回家不见妻子,就拿出一件王的白衣服,用毛笔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此乃下堂妾王氏之物也!”发泄心中的愤恨。可见他是将王当妾看待的。更绝的是,马上在报上登出启事:“乱世男女离合,本属寻常。汝与某君之关系,及携去之细软衣饰金银款项契据等,都不成问题,唯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住址。”实际上他知道妻子在哪儿,就这么作践她。第二天去朋友家请王映霞回来,王当然不干,非要他再登道歉启事不可,就又登了个道歉启事,王映霞才回来。这件事当时惊动了蒋介石,让人给许绍棣捎话,再不能胡闹下去,这才平息下来。
  郁达夫这个人是有点神经质的,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在自传里,就承认自己“是有恐怖狂,是神经质的”。曹聚仁说得更形象,一个诗人,他住在历史上他是个仙人,若是住在你的楼上,他便是个疯子。别人是家丑不可外扬,他是没丑也要说成丑,一点小丑也要说成大丑,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上面的事情过后,郁达夫要到新加坡宣传抗日,王映霞跟上去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郁达夫瞒着王,在香港的一家刊物上发表了《毁家诗纪》,诗是好诗,但是在诗里,几乎是用纪实的语言,把他认为确实有的王映霞与许绍棣的关系全说了,比如有这样两句:“九州铸铁终成错,一饭论交竟自媒”,意思是王映霞有次跟许绍棣吃饭,饭后发生关系,自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对他自己呢,则是自轻自贱,说自己“欲返江东无面目,曳尾涂中当死”,就是说自己像个王八一样,尾巴在泥里拖来拖去。这是一首词,从词的角度看,真是首好词。你们听听下半阕:
  匈奴未灭家何持,
  且由他,莺莺燕燕,私欢弥子。
  留取吴钩拚大敌,宝剑岂能轻试?
  歼小丑,自然容易。
  别有戴天仇恨在,国倘亡,妻妾宁非伎?
  先逐冠,再驱雉。
  还怕人不知道,作了个注:“许君究竟是我的朋友,他奸淫了我的妻子,自然比敌寇来奸淫要强得多。并且大难当前,这些个人的小事,亦只能暂时搁起,要紧的,还是要为我们的民族复仇。”真是慷慨悲歌啊,谁听了能不动容!
  可是你们得知道,这个时候王映霞就跟他在新加坡,已三个月了,就在一个房间一个床上睡着啊。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呢。
  我们只能说郁达夫是个真正的诗人,他的一生,都是为了写好诗,只要诗能写得好,别的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王映霞也是个有文化的新女性,哪能受得了这个气,就协议离婚,回国去了。
上一篇:弥膀·郎杰嘉措
下一篇:徐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