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易服(2)


  第二次推行
  强令官民剃发的举措引起汉人的普遍不满,激起了汉人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为了保持发饰,许多人因此反抗满清,或者宁愿一死。不仅原先准备降清的人立即改弦易辙,连已经归附的州县百姓也纷纷揭竿而起,树帜反清,由此引起的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满清对此进行了严厉的镇压。清兵在南方的镇压,多因剃发而起。清朝统治者当时亦指出:“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
  1645年(顺治二年)五月,清兵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
  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
  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流传,在福建还流传着“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的说法。有记载称满族将领令剃发匠背着担子在街上巡视,看见蓄发髻的人就上去抓住强行剃发,稍有抵抗,就当场杀掉,把头悬挂在竿上示众,所以后来的剃发挑子后面都竖着一根竿子。
  六月多尔衮颁布薙发令时,对于汉人之衣冠服饰,也要求更换,但未严令实施期限,“许从容更易”。然而没过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于是衣冠之禁也与剃发同样严厉,有学者指出因为不改衣冠而遭屠戮者也同样多。然而由于抵制剃发的斗争已经持续多年,加上强迫穿满服这一命令的难以推行,以致后来在服饰和发式上推行的清令更加不了了之,后期形成了以汉文化为主干、以满族代为接枝的混合型文化。甚至于辛亥革命年间在某些地区依然保留了明代式样的服饰。
  在常熟,“清兵见未剃发者便杀……名曰‘捉剃头’”。常熟人民组织乡兵,推崇祯信阳州知州、弘光兵部郎中严栻为首领,保卫地方,抵抗清军,并尊奉活动在崇明岛的明义阳王,一直战斗到九月份才被清兵的屠戮镇压下去。
  因为薙发令的颁布,南直隶常州府江阴县杀了县令,起兵反清。告示曰:“岂意薙发一令,大拂人心,是以乡城耆老,誓死不从。”江阴人民以“头可断、发绝不可剃”的口号对抗清朝“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由典史陈明遇、阎应元领导军民抵抗,死守城池八十一日,杀死清兵数万人,阎应元最后留下辞世诗:“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杀贼,留大明三百里江山。”顺治二年八月二十日,江阴城破,清兵大屠杀三日。
  嘉定人民以“为我保此发肤”的口号,抵抗清兵二十余日。嘉定总兵吴志葵趁人民不满时占据县城抗清,导致原本效忠于大顺的李成栋下令屠城,为嘉定三屠“第一屠”之原因。
  剃发令传到金坛,抗令者三四百人聚会,清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威胁民人,声言“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于是人民揭竿而起反抗,二十日后方被镇压。
  吴江乡民因为不肯剃发,杀县令,遭屠杀。
  1645年(顺治二年)七月,田仰指剃发为名在通州如皋海门起兵,活动在苏北和长江三角洲。
  1645年(顺治二年)十月,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孔子后人)上书表示:孔子家族衣冠已经延续了三千年,希望能够保持不变,免受剃发易服。多尔衮回应: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着革职永不叙用。
  1648年(顺治五年)金声桓与李成栋以反对剃发为理由之一而反清重投南明。然而一度效忠清朝其且实行剃发令的李成栋在点兵时依然穿着“乌纱玉带”,当时亦有人穿着“儒冠”观赏李成栋点兵,而杨涟的长子“时虽剃发,犹汉人衣冠,乌纱大带,不改旧服”。
  1648年(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患病卧床,一度没有剃发,被发现后,胡俊甫被杀,其邻居被重责,当地知县也受牵连获罪。
  1653年(顺治十年),京师逮捕了王玉、梁七子两个因为扮演旦角而没有剃发的人,清廷因此下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
  在城市,曾有儒生戴上方巾参加庙会,遭官吏拘捕和处死。
  1654年(顺治十一年),针对“剃发易服”引起社会矛盾、各地汉人抗争此起彼伏的这种情况,时任大学士的陈名夏说:“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后来陈名夏在南北党争中失势,此话便成为其被处以绞刑的罪名之一。
  1673年(康熙十二年),有官员聘请一直穿着“宽博不时”的“宽衣博袖”(明朝服饰)以及终身没有剃发的学者李二曲去讲学,李二曲一道拒绝道:“仆非官僚绅士,又非武弁营丁,窄衣小袖,素所弗便。宽衣博袖,乃庶人常服”。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亦终身没有剃发,他晚年居住衡州的当地知府崔鸣鷟以至湖南巡抚郑端亦没有责罚他,他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去世。
  政策成果
  经过多年的斗争,清政府作出了妥协和让步,从最初以暴力手法转为采取顺其自然和潜移默化的手段,主张比较开明的“移风易俗”政策。康熙三年,清政府本申令禁缠足之习,但由于引起汉族士大夫的不满而流产。康熙年间对于“剃发易服”虽然没有丝毫让步也没意图撤销命令,但并没有效法顺治年期普遍的血腥手法。以致民间发式衣着杂乱,亦出现了广大百姓的服饰依然为明制的情况。西方学者亦指出,清朝官员以外的一般汉人百姓都被允许穿着前朝服饰,到了晚清时期,绝大多数汉人都自愿地改穿了满化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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