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俯包拯包青天(2)


  包拯疾恶如仇,屡次弹劾贪官污吏。他曾先后七次弹劾贪官王逵。王逵先后出任湖南、江西、湖北、河东、淮南诸路转运使,庆历六年春,包拯上疏弹劾王逵,在任职湖南路时,随意增收苛捐杂税,以图进用;改任江西路后,依然是苛政暴敛,无所顾忌。王逵因此移任他路差遣。皇礻右二年冬,王逵由知徐州迁淮南路转运使,命令发布之后,包拯等谏官凡七次上疏,坚决反对任命这样的贪官,仁宗只好罢免了王逵转运使的职务。除此之外,包拯还弹劾过张可久、任弁、郭承?等人,在他看来,廉洁的官吏,是老百姓的表率;贪赃枉法的官吏,是老百姓的盗贼。因此,国家万不可重用贪官污吏。
  包拯一生清廉俭朴,在他晚年的时候,曾立下家训,规定:“后世子孙仕宦,凡贪污受贿者,生前不许回归本家,死后不许埋葬于家族坟地内。如果不遵从这一规定,就不是我的子孙。”这表明包拯不仅本人厌恶贪污受贿,而且注意对子孙的教育。
  皇祐四年春,包拯知谏院满二年,出任河北都转运使。不久,徙知瀛州、庐州、开封等地。开封是北宋政府的首都,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上执法如山,不避权贵,不讲情面,当时京城里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包拯和阎罗王一样,不讲情面,不受贿赂,什么关节都打不动他。包拯断案,一是主持公道,二是明辨是非。有一次,两人一起喝酒,一人身边带了几两银子,恐酒醉后丢失,便请另一人保管。等他酒醒后讨还银子时,另一人却不认账。官司打到开封府,包拯反复审问,保管者自恃没有旁证,依然抵赖。包拯密派衙役到被告家里,诡称被告已经坦白,要他的家人交出银子。家人信以为真,交出了银子。在人证、物证面前,被告只得低头认罪。包拯任开封知府的时间仅有一年多,但却在当地人民的心中留下良好的声誉。当时,开封府署有一块历任知府的题名碑,上面的包拯二字,因观者敬慕,多次抚摸,到南宋时,指痕已经很深。现在,当我们在开封历史博物馆里观看这块题名碑时,却看不到包拯的姓名,只能看到刻着包拯姓名的地方是一道又深又亮的手指痕沟和隐约看到的他的任职时间。
  嘉祐三年(1058年),包拯升任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并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在此任上他请求宋仁宗为宗庙万世考虑,早日预立太子;又请裁减内传名额,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减少官吏节日休假日期等数事,均被采纳。
  嘉祐四年,包拯改任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早在任地方守臣和台谏官时,包拯即多次请求朝廷减免捐税,宽恤百姓,此时,他进一步贯彻自己的主张,凡是横征暴敛,多被废除。以往朝廷所用物品,皆是由地方无偿进贡。这给老百姓增加了额外负担,包拯特置场和市,通过市场交易满足所需,“民得无扰”。后来,包拯又升任枢密副使。嘉佑七年5月的一天,包拯正在官衙里处理政事,突患急病,回家没几天就去世了。噩耗传开,许多廉洁正直的官吏都痛哭流涕,东京洛阳城里的老百姓也都伤心叹息。宋仁宗亲自前往包府吊唁,并停止上朝一日,表示哀悼。
  在封建社会里,像包拯这样廉洁正直的官员,真可谓凤毛麟角。人们崇敬他、怀念他,一批以包拯为主人公的小说、戏曲纷纷创作出来,于是一位清廉正直、铁面无私、善于断案、专为老百姓伸冤除害的清官形象便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尽避这些作品与历史真实相差较大,但是,这却反映出人们在饱受贪官污吏的摧残之下,对于能为老百姓伸冤的清官的向往和对包拯的颂扬。
  另:
  仁宗嘉佑六年(1061),包拯升任枢密院副使,隔年五月病殁于开封,享寿六十四。死因系遭到毒杀,原因不详。死后加封东海郡开国侯 ,赠官礼部尚书,諡孝肃。传说中包拯的故事主要是在任监察御史和知谏院任内。包拯并没有当过龙图阁大学士。
  后世看歌仔戏的人们喜欢推崇包拯,却不知包拯身前即断嗣,独子包繶婚后两年即亡,孙包文辅五岁早夭,子孙均早包拯而逝。也就是说 包拯其是是绝子绝孙,这对讲功德、讲因果的人们来说实在很讽刺。后来包拯寡媳崔氏在合肥原籍弄出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包綖(1057-1105 ),说是包拯房里丫头孙氏所生,孙氏怀孕后包拯不知其已怀身孕将她遣送回籍,生下后由崔氏扶养。包诞之名据说是包拯所取,但后来崔氏 又自己为他改名包绶。包绶后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军州事。
  包绶的来历殊不合理,估不论当时已五十八岁的包拯有无能力行房,年近花甲又断嗣的包拯即使不知丫头已怀孕,为何要把已侍寝的丫头 遣送回籍?另,古时男尊女卑,辈份低的媳妇能把公公为孙子取的名字改掉?我想最大原因应该是包拯身后朝廷给予『大常寺大祝』的荫补, 所以包家媳妇才弄个来历不明的小孩来顶受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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