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之外日军还有哪些大屠杀(2)


  被遗忘的大屠杀
  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对南京大屠杀负有直接责任的松井石根(时任华中派遣军总司令)被远东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中将被中国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在南京制造了臭名昭著的“百人斩竞赛”的日向敏明亦被枪决。30万同胞的鲜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偿还,但至少首恶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
  可是,厂窖却被遗忘了。
  指挥江南歼灭战的横山勇虽被远东军事法庭判处绞刑,但诉状中并无厂窖屠杀事实,而这个横山勇最终也被减刑,于1952年病死在巢鸭监狱。和他一样逃过一死的还有从1941年到1944年间担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的俊六,这位日本帝国的陆军元帅只被判了个无期徒刑,1958年就被美国人释放。
  而在厂窖直接行凶的4支日军部队的指挥官没有一位受到审判。其中,独立第17混成旅团的旅团长高品彪虽被国民政府列入了重要战犯名单,但他早在日军投降前就被调往关岛,美军大兵压境之际自杀身死。而其他三人--户田义直、小柴俊男、针谷逸郎都活到了日本投降,并且由于官阶较低,未受到审判。这三人中,小柴俊男在终战时已经做到了华南派遣军的师团长,而他的儿子小柴昌俊在2006年曾经访问了北京,当然,他并不是代表他父亲来道歉的。他的身份是东京大学名誉教授,200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
  历史修正主义者说,南京大屠杀之所以凶顽伏法是因为远东军事法庭掌握了明确的证据,但厂窖惨案却非如此,所以无法将日军下层官兵的行为归咎于类似于横山勇和俊六这样的高级将领。但是,众所周知,纪律乃军队之所系。整个侵华战争和二战期间,如若日军各级指挥机构有意愿严明军纪,约束下属,又如何会从东三省到南洋这无以计数的屠城血案呢?远东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时,所参考罪名即有如下一条:“其他普通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包括命令准许违约行为、怠于防止违约行为。前者是指被告利用职权命令部下违反国际公约及战争法规,后者则是指被告藐视自己监督的责任,放任或纵容部下违反公约法规的行为。
  身居其位而不约束部属,纵容甚至鼓励、教唆官兵杀人,如是观之,整个日本帝国陆军,从最下层的中队长直至陆相,皆有罪!
  也许是厂窖地处偏僻,知者甚少,也许是八年抗战,血流成海,惨案桩桩件件已经多到让人麻木。总之,1943年发生在鄂西北的这场惨案很快被埋进了历史的雾霭中,并且为大多数人遗忘了。
  习惯性屠城
  研究抗战史,你会发现,抗战相持阶段的中后期,出现的屠城惨案特别的多,1942年的潘家戴庄;1943年的厂窖、平阳;1944年的浙西,更有敌后根据地数不清的扫荡、清乡。在这个阶段,日军大本营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占领全中国的计划,它的战争重心已经转移到了东南亚和太平洋。尤其是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之后,日本的战略重点是与美军作战。中国成了一个它无法获胜又无法放弃的战场。因此,在抗战的相持阶段,日军的主要作战任务不是进攻,而是维持现状,尽避在正面战场仍有大的会战爆发,但这些会战要么是为了改变局部的战略态势,要么是为了实现与中国战场无直接关联的战略目的(如大陆交通线战役),与占领全中国无关。日军的主要作战行动,不管是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扫荡还是正面战场的会战,其根本的目的是维持现状、以战养战,同时尽可能多的消耗中国的抗战力量。具体到鄂西会战而言,日军的两个目的之一就是消灭该地区的国民党军有生力量。厂窖实际上成了日军这种战略指导思想的牺牲品--平民也是战争的重要资源。
  从侵华战争开始至二战终结,屠城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借用一位曾驻中国的外国使节的话:“整个日本皇军,就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1932年9月,日本守备队和宪兵队士兵200人在辽宁抚顺平顶山村屠杀村民3000人,平顶山村被夷为平地。
  1937年12月8日,江苏镇江沦陷,日军屠杀当地民众上萬人。
  1937年,南京大屠杀,30万中国同胞遇难。
  1942年12月5日,侵华日军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屠杀无辜百姓1280多人,焚毁民舍1000多间。
  1943年5月,厂窖惨案,3万同胞遇难。
  1943年秋,侵华日军4万余人在河北阜平县平阳村一带“扫荡”,残杀无辜村民700多人。
  1944年,为报复浙江民众保护空袭东京后迫降在浙江的美军飞行员,日军对浙西进行大扫荡,累计屠杀25万浙江百姓。
  1942年2月起,日军山下奉文部屠杀新马华人超过5万。
  1942年,日军制造巴丹死亡行军,15000美菲战俘在行军途中被虐杀,后继又有26000人死于战俘营中。
  1943年起,为修筑泰缅铁路,日军前后虐杀战俘、劳工近十万。
  1945年2月,日军制造马尼拉大屠杀,十万菲律宾人被害。
  烧杀抢掠,屠城灭族,这是人类在前现代的蒙昧时期才做的事,我们已经很难用人类的思想来理解日军在20世纪所进行的这种人性倒退一千年的习惯性大屠杀。
  战争是人类最大的暴力,但在刀光剑影中,我们仍然可以找到糟糕的战争和更糟糕的战争之间的区别。德国军队列队穿过香榭丽舍大道,这是糟糕的战争,但巴黎至少埃菲尔铁塔、卢浮爆仍然站立在它们原来的位置。日军进中华门,南京遂成一片焦土,浮尸满江,这,是最糟糕的战争。
  他们还记得这些血债吗?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在地实际上就是战前日本的陆军士官学校,战争时这里还是陆军省和参谋本部所在地。2001年,日本把远东军事法庭的旧址改造成了一个旅游景点--市谷纪念馆。
  如果你是一位参观市谷纪念馆的游客,导游会先请你观看一段介绍纪念馆历史轨迹的录像。录像首先展示日本昭和天皇骑马的照片,然后是日本陆军体能训练的场景。画面显示“日中战争爆发”,但所展示的仅是日本报纸对战况的宣传。其后,场景切换到“向英美宣战”。一分钟后,画面变成了“休战”时天皇向市民下诏书。而对无法绕过的东京审判。导游只解说当时东京审判的位置和格局,对于当年战犯究竟犯了什么罪、处了什么刑,只字不提。
  在原来礼堂左侧位置,你会看到当年唯一替日本说话的法官--印度法官帕尔的判决意见书。在东京审判上,只有帕尔主张全部被告无罪。被告席如今也被改成了战犯们的“自白区”。
  在二层楼道的墙壁上,你能看到历代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校长的照片,其中,第35代校长土肥原贤二是东京审判的甲级战犯。而在纪念馆内,他的身份是“校长”,而不是“战犯”。二楼的过道处,还摆着一排军刀,其中包括甲级战犯梅津美治郎的军刀。
  这七十年里,我们看到了1971年维利·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下的惊世一跪;我们听到了1951年联邦德国的政府声明:“新的德意志国家及其公民只有感到对犹太民族犯下了罪行,并且有义务作出物质赔偿时,我们才算令人信服地与纳粹的罪恶一刀两断了。”;我们还看到了1995年,科尔总理继勃兰特之后,再次双膝跪倒在以色列的犹太人受难者纪念碑前,重申国家的歉意;我们更看到了德国的大型企业出资50亿美元,设立“纳粹劳工赔偿基金”,德国政府先后向波兰、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等受害国家尤其是受害的犹太民族赔偿近1100亿马克。不仅如此,德国还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了反犹太行为的非法性,而且不准为二战的侵略行径翻案。
  这些发生在遥远的欧洲的事件让我们感叹,为德国民族的自我反省能力和全民赎罪意识。正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国人君特·格拉斯所言:整个德国民族都是有罪的。
  当我们再把目光放到那个和我们一衣带水的邻居身上时,我们看到了什么?靖 国 神 社终年不断的香火!拒绝对慰安妇的赔偿!连当年清算日本战争罪行的法庭都搞成一个如此暧昧的“景点”,你能相信我们的邻居是在反省吗?你能相信他们的道歉是真诚的吗?你能相信他们还记得70年前亚洲各地流的那些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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