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情寄之疡”的风流才子屠长卿(2)


  政治家怕糊涂,更怕老糊涂。文学家则怕不清醒,尤其怕越老越不清醒。一些老前辈,老同志,老作家,老朋友,忽然间闹出很不清醒的名堂,进退失据,徒劳无功,出丑丢人,洋相十足,也是颇叫人啼笑皆非的。
  消息传到“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的汤显祖那儿,这位“穷老蹭蹬”的义仍先生,也目瞪口呆,摇头不迭。尽避自惭弗如,但也不能不长叹一声,阁下,您可真能闹啊!虽然屠、汤二位,同为进士出身,同放外省知县,同升礼部主事,同被逐出国家机器;但无论为人,无论行事,敛约自重,清高自守的汤显祖,和恣情放纵,狂诞任性的屠长卿相比较,同命不同途,有着很不相同的处世态度和人生哲学。
  那几天里,乌石山下,邻霄台上,唱和的文人学士,相好的名媛秀妇,助兴的僧道侠隐,帮衬的美娼俊童,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这位大哥大,高谈阔论,吟诗作画,听曲饮酒,看戏论文,引吭高啸,踏青放歌,骑射蹴扑,浅酌低唱,足足那么一折腾,竟成为文坛另类的一次嘉年华盛会。弄得四邻不安,上下惊动,官府警惧,州县戒备,连远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也终于琢磨不透,他的朋友所为何来了。
  但是要能钻进屠隆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不忍苛责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三年以后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的在明朝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正一天比一天地促使他更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
  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苦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的有限日子里,作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到谀墓之词而遗憾的一次彩排。
  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于既是文人,更是文学活动家的屠长卿,不够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地“闹”,一旦自己偃旗息鼓,周围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
  “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说明汤对屠的病情,没有太当回事。“秀才人情半张纸”,很大程度上是文人酬应的雅举了。然而,屠病得实在不轻,其凶险程度是汤所料想不到的。
  就在这年稍后一些日子,噩耗传来,沉疴不治的他的好友,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
  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吗?
  迸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伎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伎,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淫为生的娼伎,只要有进行性交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伎女和伎院,有定期的卫生检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淫秽的小说作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辟僚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伎院娼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伎,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敝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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