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厥,即韩献子,春秋时期晋国上卿。生卒年不详,王要活动在晋灵公六年(前615年)至晋悼公七年(前566年)之间。
韩厥的祖上受封韩(旧说在今陕西韩城西南,清人考证在今山西河津与万荣之间)为食邑,故以韩为氏。
据《国语·晋语》记载,晋灵公时期,赵盾推荐韩厥任司马之职,执掌军中刑律。秦晋河曲之役,赵盾为中军元帅,他派出办事的人驾着他的战车横冲直撞,扰乱行军序列,韩厥当即将驾车的人逮捕,依法处以死刑。别人都为韩厥担心,对他这样不徇私情、不畏强权的做法感到不理解,以为这样只会触怒元帅,对自己不利。反而是赵盾庆幸自己推荐了一位十分称职的官员,还向其他将领夸耀自己的荐举之功。
韩厥担任司马一职的时间很长,一直以执法无私著称。齐晋鞍之战时,郤克为中军元帅。韩厥在军中即将桉律斩人,郤克知道后即刻驱车赶去,想说情救下。等他赶到,为时已晚,死刑执行完毕。郤克不但不能怪罪韩厥,还下令把尸体示众。于此可见,郸厥的执法是无可指责的,即便是他的上司也暗自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