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简史(4)


  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1858~1947)
  1858年后,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行政制度不断强化。《帝国立法参事会的法案》规定,印度由英王通过印度事务大臣进行管理。印度事务大臣接管了原属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及印度事务管理局的全部职权。印度事务大臣是内阁成员,对议会负责。有一个顾问性质的印度委员会协助印度事务大臣管理印度。印度委员会的人员不超过15人,不少于10人,任期7年,由印度事务大臣任命,其中至少有 9人曾在印度任职(或居住)10年。
  在印度的最高机关是印度政府。印度政府由印度总督及其执行委员会组成。印度总督称为“参事会总督”,亦称副王,由英王任命,任期5年。总督的执行委员会成员 6人,任期5年,亦由英王任命。外交部部长由总督兼任,其他各部由执行委员会分配。立法工作由执行委员会的扩大会议进行。扩大会议的成员有在职官员、应邀人士和当选人士。《帝国立法参事会的法案》(见莫莱-明托改革法案)规定,增补成员61人,使立法会议的成员共达68人。《1909年法令》实行穆斯林分别选举制,使教派政治进入行政体制,毒害印度政治生活。
  全印度分13省,其中五大省为孟加拉、孟买、马德拉斯、旁遮普、联合省。省有级别,级别差距很大。级别最高的省称管区,有马德拉斯和孟买。这两省的省督及其执行委员也由英王任命。由副督管理的省有孟加拉、联合省、旁遮普、缅甸、“东孟加拉和阿萨姆”(此省于1905年从孟加拉分出,1911年重新合并)。副督由总督任命。省下设县,全印度共有249个县。除马德拉斯外,每省设专区,每专区设专员管理若干县。县级官员名称不一。“正规”省的县级官员称税务长,资历是印度文官。有些英籍税务长能做社会调查,发表专著。“非正规”省的县级官员称副专员,资历较低,有的还可能是军人。县以下的单位,各省名称不一,一般设区域和塔锡尔。区级官员大多是司法助理,塔锡尔级官员大多是税务助理。
  全印度的土邦约有700个。大土邦只有海得拉巴、迈索尔、巴罗达、“克什米尔和查谟”。把许多小土邦划成土邦地区的有拉杰普塔纳驻理区和中印度监理区。拉杰普塔纳全区有20个土邦;中印度区有 148个土邦。有些省里也有土邦。孟买省有354个小土邦,旁遮普有34个土邦,孟加拉有26个土邦。英国对土邦有严密的监督制度,严禁国内外结盟。
  此外,田赋征收制、军警、司法、文官、市政、教育等典章制度无一不是为实现殖民统治的终极目标而服务的。殖民统治对印度民族国家的成长所起的消极作用远远超过于它的积极作用。
  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掠夺和剥削
  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掠夺和剥削经历商业资本、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 3个时期。英国的商业资本侵入印度是同英国东印度公司分不开的。1702~181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通过贸易、直接掠夺、在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等地实行以柴明达尔为对象的永久性土地整理(1793)等方式对印度进行殖民掠夺和剥削。直到19世纪中叶以前,在各种掠夺和剥削中一直以田赋为主。19世纪中叶,田赋约占东印度公司总收入的2/3。
  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完成,工业资产阶级的成长, 1813年英国议会取消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贸易垄断权。从此,印度逐渐成为英国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情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印度由商品输出国变为英国工业品,主要是英国棉织品的输入国。19世纪50年代,棉织品占英国对印输出品的2/3,占英国棉织品出口总值的 1/4以上。然而从印度向英国出口的棉花数量却扶摇直上。 1849~1852年,印度向英国输出的棉花总值增长了1.04 倍。
  1833年英国议会作出决定,准许英国人在印度经营种植园。这是英国把印度直接变成它的原料产地的开始。英国殖民当局强迫印度农民种植各种经济作物。大约从 19世纪40年代以后,印度的大批原料运往英国,主要有棉花、黄麻、靛蓝、羊毛、粮食等。由于从19世纪前期就开始的兴修水利,逐渐改善了一些地区的灌溉条件,加上从50年代起修改和降低田赋征收率,促进了农业的商品化生产,并形成了一些单一作物产区。所以到了19世纪后期,印度输往英国的原料和谷物有了明显的增长。从 19世纪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从印度输往英国的原料增加了3倍,其中棉花和谷物增加了6倍,黄麻增加了63倍。
  从19世纪中期起,英国资本开始输入印度。19世纪后期,英国对印度的投资主要限于铁路、水利和种植园。其中以铁路为主(始于184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资本大量进入印度的工业部门。估计1914年英国在印度的投资总额为5亿英镑,1933年增至10亿英镑。一些英国大公司利用20世纪20、30年代的关税保护政策、廉价的劳动力和有利的市场,在印度发展了一批子公司。
  印度成为英国商品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的结果,使印度的大量财富流入英国。史书称之为“财富外流”。英国东印度公司主宰孟加拉(1765)后3年内,财富外流达570万英镑。从1757~1857年的100年间,平均每年“财富外流”约为200~300万英镑。19世纪后期至20 世纪初,“财富外流”则有了明显的增长。大量“财富外流”是印度贫困落后的根本原因。
  印度资产阶级的形成和发展
  英国的资本输入为印度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从19世纪中叶起,印度开始发展民族工业(主要是纺织工业)。70、80年代,在西印度的孟买和艾哈迈达巴德形成了第一批工业资产阶级。他们主要由帕西族商人和古吉拉特商人组成。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30年代初,在印度东部的加尔各答、北部的坎普尔和德里,出现了第一批由马尔瓦利商人发展而成的工业资产阶级。30年代初,在南印度的马德拉斯和马杜赖,出现了一批由奈杜种姓商人组成的纺织业资产阶级。由于三次民族解放斗争高潮(1905 ~1908,1919~1922,1928~1935)的推动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刺激,印度的民族工业得到较快的发展,资本和生产集中的程度较高。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印度已形成了第一批民族资本垄断集团。其中塔塔财团、比尔拉财团、达尔米亚财团的实力最强。
  印度的商业资本从19世纪后期转入民族工业,英国的工业品已经占领了印度的市场,而英国的财政资本又支配了印度的主要工业部门和金融系统。此外,英国还控制了印度的交通、运输、外贸、税收。因此,印度资产阶级在发展自己的民族工业时,同英帝国主义在经济上的矛盾是十分尖锐的,但印度的民族工业还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也随之得到了增强。随着印度民族工业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增强,印度资产阶级与英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的矛盾也突出起来,他们要求参政,要求独立地掌握财政、国防和外交,而英国殖民当局不仅寸权不让,而且利用国家机器镇压印度的民族解放运动。这种经济上政治上的矛盾决定了印度资产阶级具有要求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道路的基本性质。但是印度资产阶级在当时毕竟是生长于殖民地的资产阶级,它对帝国主义,特别是英帝国主义还有依赖的一面。它在资金、技术、生产和流通等许多方面不得不依赖英印殖民政府;在工农运动高涨时,有时还需要英印殖民政府派兵镇压。因此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对英帝国主义有动摇和妥协的一面。
  印度国家是一个由共同的宗教文化所凝聚的,由各自独立的区域政权所构成的国家群体。印度社会是一个具有共同风俗习惯而又互相隔离的种姓所组成的社会。殖民主义征服印度是通过逐个摧毁区域政权的方式进行的。所以,印度的民族斗争基本上是区域规模的和种姓性质的斗争。历史表明:印度的民族斗争乡村早于城市;种姓反抗早于全民族反抗;武装斗争早于和平斗争;区域规模早于全国规模;自发斗争早于有政治目标的斗争。因此,全部印度民族运动史表现为民族融合的历史。那就是通过反帝民族斗争,区域力量融合成民族国家的力量,各种姓的力量融合为各阶级的力量,城乡力量融合在一起的历史过程。
  印度从18世纪初期起就有民族斗争的文字记载。在 1857年民族大起义之前,至少发生过50次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0次,如 1778~1781 年拉贾·柴特·辛格的起义;1783年朗普尔起义、迪纳杰普尔起义;1789年比什努普尔起义;1796~1805年帕扎亚土王起义;1799年奥德纳瓦布维齐尔·阿里起义;1799 年米德纳普尔(县)丘尼尔部族起义;1801~1805年波里加尔起义;1809年贾特起义;1830~1831年迈索尔农民起义;1855~1856年桑塔尔部族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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