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从哲(2)

  三、榷税之政。
  当时国家不开矿、不槯税,似乎已经无力维持财政运转(万历25年到万历34年间,每年上缴矿税收获就平均有白银50万两、黄金13000两)。而且这种工商业税收自然有其正当性(以前对商人几乎无正税)。
  但是这种绝对主义统治者对于资本主义萌芽利益的分享要求,严重妨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原始积累(虽然当时无人认识到这一点),自然引发大商人阶层(就中国实际情况而言,同时也往往兼是大地主)和代表他们利益的许多官僚的激烈反弹。加上监税太监又扰民甚厉。此事已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东林的重要资助者有通州商人(李三才的背后)和苏南工场主,于是借“天人感应”之说强烈反对榷税和矿税。
  而浙党虽然也有反对的动机,但出于自身是执政党,需要稳定国家财政的考量,实际上是采取一种希望改革与妥协的态度。
  方从哲当时对这三个问题都有所应对。
  以第一个问题为例子,他拟订了三个解决办法。
  (1)发帑:
  为解决地方因灾荒所造成的财政问题,从哲建议神宗速发帑以赈灾。从哲亦知神宗爱财,故言“发帑出自特恩……其分数多寡,应候圣裁。”然而,神宗始终不允发帑。
  (2)开仓:
  由于水旱灾以及蝗虫肆虐,影响粮食生产,故方从哲奏言:至于应征各项钱粮,当蠲者蠲,当缓者缓,当折者折,及发临德仓粮。分给被灾州县,听其便宜粜买,俱行户部酌议外,惟是急发通仓米数万石,以分赈邻近处所,则朝奉旨而饥民可夕受其惠,此救焚拯溺之第一。希望妥善运用仓粮,就近配发赈灾,以解受灾地方燃眉之急。
  这一点往往因为地方官员的贪墨而收效不佳。
  (3)免税停征:
  对于灾民的沉重负担,方从哲建议以“免税停征”来解决。从哲曰:令抚按诸臣,亟行赈济,其罢免六府包税,如抚按所请,停征改折,当年钱粮,如本省诸臣所奏,亦乞勑下户部,速为议覆。庶明旨一宣,人心胥悦,群情定,而贼党自携。
  期望能够“停征改折”,以兹赈济灾民,以一时之权宜,来安抚地方的动荡不安,进而弭平地方严重的盗情,然而神宗未置可否。
  然而在万历四十三年的山东大饥荒(参见亓诗教)中,开仓与免税还是大量救济了灾民,也让方内阁的威望达到高潮。
  (4)补地方官吏:
  地方灾荒,首先必须面对的是地方大僚,而神宗末年缺官严重,故地方赈灾无人,将酿大祸。故从哲劝言:因思湖广、河南、及江西、福建四省巡抚,一时俱缺,弹压无人,万一饥民啸呼,倭虏响应,中原腹心之地,大有可虞。希望早补大僚,以绝乱象,而神宗对此亦不予理会。
  地方的灾荒与动乱,已使中央与地方廷臣焦头滥额,而神宗仍泰然自若,方从哲亦无可奈何。直到万历末期,情况才好转。
  其他如补官、罢监、立储等事,也大多如此。神宗面对批评,大率“虚心接受,坚决不改”。从哲只能多次乞休、装病,但由于万历皇帝的坚持以及家居京师,无法逃遁,所以最终只能妥协。
  方从哲在危难的局势中,凭借本不充分的才干和经验,勉强维持着这个帝国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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